众所周知,按照湖南省相关规定,普通住房需要满足一下三个条件:
1、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米以下或套内面积120平米以下;
2、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.0以上;
3、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商品住房平均交易价格的1.2倍以下。
但我们常德市财政局对第3条的解释却换成是:普通住房价格应在经济适住房价格2倍以内,常德市经适房价格850/m2,也就是说1700/m2以内的商品房才是普通住房。才能享受契税下调优惠政策。
长沙的经适房都在2500以上,常德市竟然有850的经适房?
常德市区再偏僻的房价都绝对是2000以上,难道常德人居住的全都是豪宅?
还有人能享受这所谓的新政么?
常德的契税本来是4%(明显高于其他地方),现在要下调至1%,意味着将给购房者节省很大一笔开支。
本是多么令人兴奋的消息,但财政局对普通住房的定义实在让人有种被欺骗的感觉。
实在不知道出台新政有何意义,这么多花样就只是在玩弄人吗,真是太失望了。